《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讲稿之模块十三: 凝聚力量 兴我中华

发布日期:201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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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凝聚力量,兴我中华

本讲制定人:    王军        教研组长签字:           授课教师签字:            

【目的要求】掌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力量;新的社会阶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和基本任务。熟悉我国国防和军队现代建设的任务和成就。了解完成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这一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必须坚定地依靠中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要把自己融入广大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之中。

【重点、难点】

1、教学重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依靠力量”的提出及其意义

(2)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方针

(3)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和基本任务

(4)人民军队是保卫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

2、教学难点:

(1)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正确理解工人阶级是我们国家的领导阶级?

(2)新的社会阶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讲授、讨论、实践

【教学时数】理论2学时

【教学内容】

导入:解读当代中国工人阶级

    工人阶级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实的阶级基础。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对工人阶级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曾不断出现过反复:从“文革”时期的“工人阶级领导一切”到“文革”后曾流行一时的“工人阶级作为一个阶级不复存在”论;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之初“企业本位论、职工主体论”的提出,到今天部分人又认为工人阶级是“改革的阻力”,主人翁变成了“主人空”……究竟应该怎样正确认识当代中国工人阶级,已成为中国如何面向未来必须回答的重大课题……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事业中依靠人民群众,首先的和最主要的就是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和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

一、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力量

1、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

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改革和建设最基本的动力,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而集中的力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这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的: 

第一,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的。我国是一个由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决定了工人阶级在国家的领导地位。

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人阶级是党的阶级基础。没有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就没有党的领导地位。党既然是执政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核心,就必须巩固自己的阶级基础,发挥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践过程和整个过程中都必须紧紧依靠工人阶级,这是我们事业胜利的根本保证。

第二,这是由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毛泽东指出:“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因为只有工人阶级最有远见,大公无私,最富有革命的彻底性。整个革命历史证明,没有工人阶级的领导,革命就要失败,有了工人阶级的领导,革命就胜利了。”﹝《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9页﹞。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要坚持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

第三,这是由工人阶级的特点和作用决定的。工人阶级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同社会化的大生产相联系,工人阶级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革命的坚定性、彻底性等品格。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为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奠定了坚实的阶级基础。能在现时代的经济进步和社会政治进步中起领导作用,从根本上决定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部活动与整个过程,都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

工人阶级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动力。工人阶级大多集中在构成我国国民经济命脉的全民所有制的现代化骨干企业,创造着最大部分的社会财富,是对我国国民经济起决定作用的主要生产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导力量。工人阶级的觉悟最高,纪律性最强,能在当代的经济进步和社会政治进步中起领导作用。实行改革开放,进行现代化建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符合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这也是我国繁荣,稳定发展大局的需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部活动与整个过程,都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

改革开放以来工人阶级队伍的新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随着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社会分配关系的调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工人阶级队伍发生了一些新变化:第一,工人阶级队伍壮大。第二,内部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工人阶级在产业结构分布上是第三产业人数急增,第二、三产业人数下降;工人阶级中知识分子的比重大大增长,科技文化素质明显提高;进城就业的农民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成为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量;职工所依存的经济组织的所有制形式日益多样化,在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就业的职工已经占全部职工的一半左右。第三,岗位流动加快。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铁饭碗”已经被打破,职工对单位的依赖性大为减弱,自主性大为增强。

现在,我国正在致力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新的经济体制和企业制度使一些人一时还难以理解和接受,因此,就产生了一些错误观点和模糊认识,如认为搞市场经济,经营者决定企业命运,普通生产工人无足轻重;企业制度变了,企业评价也变了;工人群众素质低,不值得依靠等等。对此,我们应该看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同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是统一的。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绝没有降低职工在企业的主人翁地位,也绝没有改变工人阶级在我们国家的领导地位。因为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看,它是社会主义的;从其目的看,它是为了发展生产力,满足人民需要;从其结果看,它也是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显著改善。这充分表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实现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是完全统一的。至于在这一过程中所出现的工人下岗问题,随着企业的深化改革是难以避免的,这会给一部分职工带来暂时的困难,但从根本上说有利于经济发展,符合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  从长远看,有利于提高工人阶级的整体素质,更好地发挥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关键在于维护和加强全体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在深化改革、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过程中,一方面,要通过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舆论的、行政的各种手段切实维护工人阶级的权益;另一方面,要在广大职工中经常进行工人阶优良传统的教育,不断提高政治、技术、管理、文化水平,努力造就一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的工人队伍。

2、农民阶级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人数最多、最基本的依靠力量

农民在全国总人口中占了绝大多数,是人民群众中人数最多的依靠力量。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建立在工农联盟的基础之上的。我国的国情决定了广大农民不但在历史上是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力军,而且在新时期仍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人数最多的重要依靠力量。毛泽东指出:“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联盟,而主要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因为这两个阶级占了中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到九十。推翻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主要是这两个阶级的力量。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主要依靠这两个阶级的联盟。”﹙《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离开农民群众的理解、拥护和自觉参与,社会主义事业将一事无成。工人阶级正是与农民阶级结成了巩固的联盟,才掌握了中国民主革命的领导权,完成了中国革命的任务,并进而走向社会主义。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定不移地依靠广大农民群众,这是由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农民阶级是我国人数最多的依靠力量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不仅直接关系着我国13亿人口的吃饭、穿衣等基本生存条件问题,而且还保证和支持着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和稳定发展。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就不可能有我们国家的自立;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家的现代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在党的领导下,强烈要求改变贫穷落后状态的广大农民,勇于探索,大胆创新,逐步建立起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取得巨大成功,带动了整个改革和建设事业。乡镇企业的发展,不仅繁荣了农村经济,而且促使相当一部分农村劳动者向工人阶级转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仅符合农民的根本利益,也使农民最早从中得到实惠,农民群众衷心拥护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他们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能否依靠农民,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极大的关系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工农联盟及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农民是我国社会中人口最多的依靠力量。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而这个基础的主体是农民。解决农村问题,发展农业就必须最大限度地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当前依靠农民,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最主要的就是要长期稳定和不断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等基本政策,保障农民权益和民主权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要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培养造就一代有文化、有本领的新型农民。要依靠科技兴农,提高农业整体水平。要积极教育和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增强国家主人翁观念。

近几年党中央连续出了八个中央一号文件来解决农村问题,中共中央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随着“三农”问题的逐步解决,农民必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3、知识分子是中国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我国的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工人阶级中掌握科学文化知识较多的主要从事脑力劳动的一部分,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和教育科学文化工作的主要承担者,是科教兴国的主力军,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承担着重大的历史责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依靠力量。

如何认识知识分子的阶级属性,直接关系到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取向。过去长期以来我党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不是很清醒的,甚至是错误的。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首先从知识分子开刀,继而怀疑一切,打倒一切,依靠和团结的力量越来越少,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越走越窄,致使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到了崩溃的边缘。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路线之后,才重新打开了局面,使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逐步兴旺发达起来。邓小平最早是从知识分子问题入手进行拨乱反正的。早在1975年他便指出:“科技人员是不是劳动者?科学技术叫生产力,科技人员就是劳动者!”1978年3 月他在全国科学大会上重申知识分子“绝大多数已经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自己的知识分子,因此可以说,已经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一部分” 并强调革命的知识分子“是我们党的一支依靠的力量。” 同年11月,中组部发出《关于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几点意见》,改变了过去对知识分子“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采取“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政策。

充分依靠知识分子,调动知识分子的积极性,要着重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全面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提高知识分子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加大对科技和教育的投资力度,下决心采取重大政策和措施,积极改善知识分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从各方面为知识分子施展才能提供广阔舞台和良好环境。二是要知识分子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要教育人民,必须自己先受教育"。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知识分子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21世纪是高科技发展的世纪,也是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纪。综合国力的竞争更主要是科技力量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新的形势发展表明,知识分子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正承担着越来越重大的历史责任,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完全可以这样说,能不能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才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民主的盛衰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华民族要在世界高科技领域中占有应有的位置,就必须坚定地推进科技进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知识分子特别是科技人员是科学技术的载体,科学技术的每一个进步,都离不开知识分子的努力。知识分子运用先进科技有力地推动着生产力的发展,用先进科技武装起来的劳动者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知识分子作为人类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继承者和传播者,作为“四有”公民的培育者和优秀精神产品的生产者,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新的社会阶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的发展;随着高新技术产业的兴起;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人们选择职业范围的扩大,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一些新的变化,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产生的新的社会阶层,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人员: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六种社会新阶层。而且许多人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频繁,人们的职业、身份经常变动。这种变化还会继续下去。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这些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各种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做出了贡献。因此,江泽民在庆祝建党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他们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1)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所谓民营科技企业,泛指以科技人员为主体,按照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创办和经营,主要从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和成果转化的经济组织。它们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拥有数量不一的企业股权,掌握企业的核心技术和经营管理的专门知识,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过程中,是一支重要的力量。

(2)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外资企业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境外投资的企业。在外资企业就职的中方管理技术人员通常年纪轻、学历高,许多人还有过在国外留学、就业的经历。他们比较熟悉国外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方式,一般在外企的一些部门担任骨干。

(3)个体户。个体户即个体工商户,是以家庭为单位,拥有一定资金,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内最早出现的一个新的社会阶层。截至2001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为2433万户,注册资金3435.79亿元。

(4)私营企业主。私营企业指企业财产归私人所有、雇工人数较多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私营企业主正日益成为经济实力、经营范围与社会影响不断扩大的一个社会阶层。据统计,截至2001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的私营企业已达202.85万户,注册资本总额为18212.24亿元。其中,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有2.31万户,亿元以上的有383户。

(5)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中介组织泛指介于企业、个人之间,并为其服务、沟通、协调以及对其监督的社会组织。它主要由三类组成:行业性中介组织,如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研究会;公证性中介组织,如律师、会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务所以及证券、仲裁等中介组织;服务性中介组织,如提供就业、广告、公关、房地产等服务的组织。这些组织的从业人员大多受过专门训练,专业化程度比较高。

(6)自由职业人员。主要是指那些不固定供职于任何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凭借自己的知识、技能或专长为社会提供某种服务并获取报酬的人员。主要包括一些文化、艺术工作者等。

以上6个社会阶层,尽管在财产状况、文化层次、社会地位、社会职业上有所区别,但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他们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为什么说新的社会阶层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政治上接受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改革开放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经济上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文化上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展方向上坚持走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特别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第一,扩大劳动就业,缓解社会就业矛盾,增加劳动者收入,维护社会稳定。

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丰富,是我国基本国情和一大优势。但人口增长过快,劳动力总量过大,为就业带来了困难,已成为目前一个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包括私营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开阔了劳动力就业门路,为减轻社会的就业压力,有效缓解就业矛盾,增加劳动者收入,促进社会稳定,起到了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

第二,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工业化、商品化和城镇化。

我国私营经济萌生于农村,在私营经济产生和发展的最初阶段,绝大部分私营企业分布在农村。农村的私营企业80%以上都是从事工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以及商业、服务业。私营经济的发展直接推动了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提高农村经济的工业化、商品化水平。

第三,增加财政收入,为国家创汇创收。

私营经济的发展,为国家和各级地方财政提供大量的税收,有力地支援了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私营企业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资金积累的一支重要力量,其提供的税收呈现出绝对量不断增加、比重不断扩大的现象。随着私营经济的不断发展还涌现出一批外向型企业,显示出其较强的出口创汇能力。

第四,造就了一批勇于开拓、善于进取的民营企业家,培养锻炼了,支有技术、懂经营的管理人员队伍。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不仅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增加了国家的收入,改善了人民生活,而且还锻炼和造就了一批勇于开拓、善于进取的企业家和数以千万计的有技术、懂经营的新型人才,这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所需要、宝贵的社会财富。

第五,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形成,有利于国有企业的改革。

个体、私营经济是具有市场行为的经营主体,它一出现,就接受了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等市场经济竞争法规的考验。它在市场竞争中表现出的很强的竞争能力、灵活的经营机制,逐渐取得了社会的认同,并在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发挥了示范作用。

第六,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不少人自己富了不忘国家,不忘社会,积极参加“希望工程”、“光彩事业”等社会公益活动,以各种方式回报社会。

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首先,经济领域的制度创新为新的阶层的产生提供了制度基础。我国从过去单一的公有制经济转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使不少人陆续脱离原来的工作岗位,转而从事非公有制经济,或自主创业,或进入私企、外企,或成为自由职业人员,成为新的社会阶层的重要成员。其次,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变化,使社会的劳动分工日益精细,为新的阶层的出现提供了从业条件。再次,产业结构的变化,促成了就业结构、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第一产业在国民经济总产值中的比重下降,第二、三产业的比重上升。大批被分流出来的职工和农民纷纷转移到第二、三产业,其中一些人成为私营企业主或个体户。

新的社会阶层呈现快速发展和日趋活跃的态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随着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不断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队伍必将进一步扩大。

当然,我们说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并不是否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和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这是不容置疑、不能动摇的。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不少人正是从上述各种群体中分化出来的,彼此之间存在着某种天然的联系。他们之间尽管个人财产多寡不同,但并不存在根本的利益冲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进程中,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和内部矛盾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进行调节。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基本着眼点就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参与者,是经济增长的推动者,是自主创新的促进者和社会事业的践行者,在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队伍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内部构成复杂,素质参差不齐,在少数人中还存在着某些缺点、错误、甚至严重的不法行为。如,偷税漏税、制假贩假、克扣员工工资、腐蚀领导干部、败坏社会风气等。还有少部分人对我国的政治制度和发展道路存在着模糊、甚至错误认识。因此,中央强调指出,既要充分肯定和发挥新的社会阶层的重要作用,又要加强教育引导,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从总体上看,新的社会阶层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他们勇于开拓,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他们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我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三、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劳动、知识、人才、创造,四者是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四个尊重”的核心是“尊重劳动”。劳动创造财富,劳动创造世界,劳动是人类文明进步发展的源泉。当今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越来越极大地依赖于知识、人才和创造的力量,然而,社会的一切发展和进步最终都要靠劳动来实现。离开劳动,知识就形不成力量;离开劳动,人才就无法成长;离开劳动,创造就失去了方向。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把"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方针在全社会认真贯彻。是我们党执政思想和执政理念的重大创新。"四个尊重"不仅继承并发展了邓小平同志"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思想,而且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体现了党在理论上的与时俱进,体现了党在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过程中对劳动、知识、人才、创造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对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广大劳动群众的深切关怀。确立这一重大方针,对于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旺盛生机和持久活力,对于保证我们的事业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对于我们党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完成新的历史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在全社会认真贯彻执行“四个尊重”的方针,是时代发展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当今时代,随着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以高新技术及其产业为基础的知识经济迅速兴起,世界经济发展的动力已经转向主要依靠人力资本,创造成为重要的劳动形式,人才成为最宝贵最重要的资源,脑力劳动在劳动形态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四个尊重”是党在深刻认识和把握当代经济发展的本质特征及其影响的基础上作出的积极回应,充分反映了时代的精神,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四、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的团结合作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除汉族外,现已经确认的少数民族共有55个,其人口近一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3.5%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64.3%。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是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的大事。历史发展表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社会动乱、人民遭殃。新中国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全国各族人民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真正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实现了根本利益上的一致,这是民族大团结,全国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坚实政治基础。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一贯实行着平等、团结、互助和区域自治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政策,使各族人民共同生活在一个和睦温暖的大家庭之中。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们党民族工作的基本原则。做好民族工作,增强民族团结是我们党长期的重要任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族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落实,民族工作全面加强,各族人民大团结更加巩固。邓小平根据建国后我国各民族内部阶级关系的根本变化,提出我国各族人民己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关系;我国的民族关系基本上已是各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汉族和少数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谁也离不开谁。

建国近六十年的历史表明,我过已经实现的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对于我们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对于整个中华民族的兴旺发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正如毛泽东所说:“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

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的团结,关系到国家的统一和边疆的巩固。我国各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边疆,加强各民族的团结,对保卫国家边疆安全,发展同邻国的友好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的团结,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和各民族地区自身的发展。少数民族地区资源丰富,但人口稀少,经济文化落后;汉族地区人口众多,经济、科学文化比较发达。把二者的优势结合起来,不仅能够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和繁荣,而且对于推动全国的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的团结,关系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的安定团结,是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的一个重要条件。没有民族大团结,就没有社会主义祖国的稳定和繁荣。

加强和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不断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

一、统一战线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重要法宝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有着八十多年的发展历史,它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四个时期。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随着国内阶级状况、社会主要矛盾、革命性质、革命和建设任务的变化,统一战线有着不同的内容形式和特点,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的气派中国的特色和中国模式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政策,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重大发展,丰富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宝库。

中国统一战线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占有及其重要的战略地位。我们党的第一代领导核心毛泽东同志在1939年《〈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有一段著名的论述:“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三个主要的法宝。”进入新时期后,随着国内阶级关系的根本变化和党的工作重心的战略转移,邓小平同志指出:“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03页)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再次重申:“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坚定不移的战略方针,这个方针决不会改变。”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核心的有关论述,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及统战工作实际,充分认识统一战线事关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然是党和国家取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伟大胜利的一个重要法宝。

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证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是战胜困难、夺取革命和建设胜利的重要保证,是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的一个巨大优势。我们党正是依靠着工人阶级同农民阶级的联盟,联合了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才结成了强大的统一战线,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统一战线成为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之一。新中国成立后,统一战线又在恢复国民经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继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统一战线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的实质,就是要在一个共同的目标之下,实现全国各民族、各党派、各阶层、各方面人民最广泛的团结。统一战线仍然是无产阶级政党总路线和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和改革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十分艰巨的事业,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完成统一祖国大业,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也需要团结各方面的力量。统一战线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法宝,决不能丢掉;作为党的一个政治优势,决不能削弱;作为党的一项长期方针,决不能动摇。

统一战线历来是为党的总路线、总任务服务的。统一战线工作就是争取人心、凝聚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党能否动员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地为之奋斗。我们要永远发扬中华民族伟大的团结精神,认真作好统一战线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和侨务工作,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都团结起来,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使统一战线在推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发展对外友好合作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和基本任务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随着阶级关系和中心任务的变化而有不同的性质和内容。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与以往的统一战线相比,其阶级结构和内部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这是邓小平1979年6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开幕词讲话中,首次提出的。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种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采纳了邓小平同志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提法。爱国统一战线这一提法。既准确地表明统一祖国,振兴中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感,又明确表达了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具有空前的广泛性的特点。

1、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实质、性质和内容、基本任务

(1)实质

江泽民指出:“所谓统一战线,其实质就是一个共同的目标之下,实现全国各民族、各党派、各阶层、各方面人民最广泛的团结。”

(2)性质与内容

第一,性质。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是由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政治联盟。

第二,内容。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包括两个范围的联盟:一个是大陆范围内,以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团结全体劳动者和爱国者的联盟,这是统一战线的主体和基础;一个是大陆范围以外的,以爱国和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联盟,这是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两个方面互相结合,互相促进,构成了一个整体,体现了空前的广泛性。

(3)基本任务

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服务,为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祖国和平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服务。概括起来,基本任务就是“四个服务”。江泽民在2000年12月召开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统一战线的工作的根本任务就是争取人心、凝聚力量,为实现党和国家的宏伟目标而团结奋斗。

2、巩固和发展新时期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第一,必须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领导权问题是统一战线的最根本问题。坚持党的领导,是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根本保证。在新的历史时期,虽然统一战线的性质、任务和内部结构都发生了变化,但是共产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却决不能动摇。党的领导问题是统一战线中的核心问题,只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才能结成牢不可破的统一战线,统一战线才能有正确的方向、蓬勃的生机和光明的前途,统一战线也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这不仅取决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也是统一战线内部各方面人士的共同愿望和共同利益所在。

第二,要在爱国主义旗帜下实现最广泛的团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具有爱国主义的光荣传统。虽然新时期统一战线成员的大多数是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统一战线的主体是社会主义的,但是爱国主义仍具有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是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强大动力。不管是台湾同胞、港澳同胞还是海外侨胞,只要是有利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统一祖国,振兴中华;只要是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只要是有利于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都是统一战线的重要成员。我们要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要求,努力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使海内外中华儿女为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达到新的团结和联合。

第三,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扩大党内外人士的团结。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党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发挥他们参政、议政、监政的作用。

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十六字方针,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的产物,反映了我国国情的特殊性。这一方针是在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在我国国内阶级状况发生了根本变化的新的历史条件下逐步形成的。它是在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在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制度之后,毛泽东提出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的继续和发展。在1982年1月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做了关于开展统战工作新局面的讲话,提出了要同一切党外朋友建立“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同年9月,在党的十二次政治报告中,明确地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报告指出:“我们党要继续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各民族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人士的合作。必须尽一切努力,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历史的经验和现实的实践,使我们愈来愈信服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已经成为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内部各党派、社团、阶层之间加强相互关系所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正如邓小平指出:“我们一定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一切爱国的党外朋友的合作,为开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为开创爱国统一战线的新局面,为开创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局面共同奋斗”。也正如江泽民所说:“可以相信,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领导下,会越来越好”。

第四,要充分发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的重要作用,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世纪新阶段,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发挥统一战线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独特优势,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充分调动和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爱国人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继续加强同民主党派协商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使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进一步经常化和制度化,加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的团结和谐。努力把统一战线建设成为坚持以人为本、具有强大凝聚力的统一战线,建设成为具有空前广泛性和巨大包容性的统一战线,不断巩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共创我们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

三、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

1、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正确处理民族问题

新中国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在我国,民族压迫和民族剥削已被消灭,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就没有了民族问题。特别是由于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历史上形成和遗留下来的各民族在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差距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对我国进行颠覆、破坏的活动也依然存在,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仍然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重要工作。

(1)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

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确定了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

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政治前提和基础。各民族不分大小、不分先进与落后,在政治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不容许有任何民族歧视存在。所谓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在政治权利、社会地位等方面一律平等。民族平等还包括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化和宗教信仰等。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逐步消除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方面的差距,才能保证和加强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是维护国家统一、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的根本保证。没有各民族的团结,就没有社会主义祖国的统一、稳定和繁荣。各民族的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

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在新时期搞好民族工作,最重要的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科学文化事业。国家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是着眼于把这些地区发展起来。民族地区只有发展才能稳定、才能安定团结。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千方百计地加快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逐步缩小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

(2)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我们党和各族人民的一个伟大创举。所谓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我国领土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集中统一领导下,遵循宪法的规定,国内各少数民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享受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事务的、综合民族和地区为一体的自治制度。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是实现我国各民族平等联合,共同发展的最好形式。它既能保证少数民族在自己聚居区行使当家做主和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实行自治的愿望,同时又能维护祖国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体现了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在新时期实现各民族人民的团结,要继续坚定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我们党运用马列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2、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正确处理宗教问题

宗教是一种群众性的社会现象,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也将长期存在。正确认识我国社会存在的宗教问题,关键是要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充分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必须尊重宗教存在和发展的客观规律,既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发展宗教。努力作好宗教工作,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一定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对待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宗教活动必须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行,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公民在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社会、集体的利益,妨碍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之间、信仰不同宗教和不同教派的群众之间,都要彼此尊重,相互团结。在多数群众不信教的地方要注意尊重和保护少数信教群众的权利,在多数群众信教的地方要注意尊重和保护少数不信教群众的权利,使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爱国宗教团体的共同努力下,党的宗教政策逐步得到贯彻落实,宗教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开放和安排了宗教活动场所,恢复和建立了爱国宗教团体,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和政策的保护,依法处理了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宗教活动在大多数地区是正常的。宗教界人士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觉悟了提高,他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宗教政策,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开展国际友好往来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党领导的各民族宗教界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巩固和壮大,各民族信教群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实践证明,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是正确的,宗教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必须看到,境外敌对势力一直利用宗教不断对我进行渗透和破坏活动。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也利用宗教煽动骚乱闹事,攻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的地方少数敌对分子活动猖獗,建立非法组织,如1999年的“法轮功”邪教组织。破坏党和国家的安定团结;有的非法开办经文学校、修院、神学院,同我们争夺青少年。有的寺庙恢复了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一些基层出现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干预司法、干预学校教育的情况。同时也必须看到,在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地方侵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侵犯寺观教堂合法权益,干涉宗教团体正常的教务活动,应该退还的宗教房产和寺观教堂长期得不到解决。因宗教问题或对宗教问题处理失当引发的社会矛盾时有发生。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些问题的复杂性和严重性,高度重视宗教工作。

我国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能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和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的宗教活动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与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在我国,宗教还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坚决抵制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坚决反对和取缔邪教。

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做好宗教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和四化建设都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

 

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保卫祖国的钢铁长城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广州起义是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革命战争和创建人民军队的伟大历史开端。经过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人民军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过光辉的道路,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不朽的贡献。在新的历史时期,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样离不开一支强大的现代化的人民军队。人民军队是社会主义祖国的保卫者和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一个执行革命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我军的唯一宗旨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早在1929年,毛泽东在为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即古田会议)所写的决议案中就明确规定了红军的性质是“一个执行革命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又进一步指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强调“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军队和国防建设指导思想实行了战略性转变。邓小平要求军队以现代化建设为中心,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不断增强国防实力,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证;同时,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自觉地在这个大局下行动,积极支持和参与国家经济建设。他反复强调:我军要“始终不渝地坚持自己的性质。这个性质是,党的军队,人民的军队,社会主义国家的军队。……我们的军队始终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社会主义”。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保卫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加强人民军队建设是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在我国,虽然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但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有时可能还会激化。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稳定,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必然要以人民解放军为坚强后盾。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捍卫社会主义祖国的钢铁长城。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给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有利条件。但是,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没有根本改变。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在增加。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恐怖主义危害上升。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有新的表现。战争的威胁并没有完全消除。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主权,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必须加强国防和人民军队建设,这是国家安全和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加强国防和人民军队建设,是全面增强綜合国力的重要内容。同时,人民军队积极支持和参加国家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也实实在在地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建立巩固的国防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

军队和国防现代化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巩固的国防是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基本保证。在新的历史时期,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我军能不能跟上世界军事发展的趋势,打赢未来可能发生的高技术战争,切实捍卫国家的主权、安全和统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我军能不能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本色和作风,始终成为党绝对领导下的革命军队。做到打得赢、不变质,这是新形势下我军必须解决的两个历史性课题。新时期的军队建设和国防建设,必须紧紧围绕这两个课题。

1、按照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要求加强人民军队建设

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提出了将人民军队建设成为强大的正规化、现代化国防军的思想。人民军队为了更好地担负起新的历史时期的神圣使命,邓小平指出,必须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依据这个总目标,江泽民对军队建设提出了“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成为新时期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并在十六大报告中强调“紧紧围绕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加强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

第一,革命化始终是第一位的,决定着军队现代化的性质和方向,同时为实现我军现代化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加强军队的革命化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在党和军队的关系问题上,是党指挥枪,而不是枪指挥党,这是我军的根本原则和制度,是我军永远不变的军魂。加强军队的革命化建设,必须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全军各项建设的首位,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政治建设是我军的根本性建设,也是人民军队的特有优势。要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关系。同时,继续加强军队内部的团结,巩固和发展人民军队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军队思想政治建设的使命,是为打赢未来高技术战争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为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本色和作风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证。

第二,现代化是军队建设的中心。军队的现代化,是其战斗力水平的最直接的反映,是决定其战斗力强弱的核心重要因素。军队的全部工作都要围绕现代化来展开。新时期军队建设面临的主要矛盾是现代化水平与现代化战争的需要还不适应。军队建设要着力解决现代化问题。军队的现代化建设包括武器装备、军事人才、后勤保障、编制体制和军事理论的现代化等基本内容。武器装备的现代化,是军队现代化建设的物质基础和主要标志;军事人才的现代化,是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关键;后勤保障的现代化,是军队现代化建设的物质保证,是维持和再生战斗力的物质因素;编制体制的现代化,是军队现代化建设中实现人与武器最佳结合的纽带;军事理论的现代化,是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先导。

第三,正规化是现代化和革命化的必然要求。加强军队的正规化建设,就是要实行统一的指挥、统一的制度、统一的编制、统一的纪律、统一的训练,增强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和纪律性,走法制化、制度化的道路。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搞好部队的科学管理,加强质量建设,提高正规化水平,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

革命化始终是第一位的,决定着我军现代化的性质和方向,同时为实现我军现代化提供强大精神动力;现代化是我军建设的中心,军队的全部工作都要围绕现代化来展开;正规化是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相互联系,相互促进。

2、贯彻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

军事战略是指导武装力量建设和运用的基本依据。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是中国革命战争的总的战略方针,是毛泽东军事战略思想的主要内容,在中国革命战争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新中国建立后,我们的军事战略方针也一直是积极防御。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强调,我们的战略方针是积极防御,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来处理问题。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永远不称霸,永远不去侵略人家。我们加强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完全是为了防御。

实行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从根本上讲,是由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我们对外不搞侵略,也不去控制别的国家。我们力求避免和制止战争,力争用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但是,在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的情况下,国家必须具有用军事手段捍卫主权和安全的能力。我国国防政策的基本目标是巩固国防,抵御外敌入侵,捍卫国家领土、领空、领海主权和海洋权益,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我国都不谋求世界或地区范围内的霸权,不参加任何军事集团,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军备竞赛,不在外国派驻一兵一卒或建立军事基地,更不会发动战争去侵略别的国家。我国实行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不是权宜之计,而是根本性的国策,就是将来我们的国防实力大大增强了,我们的方针还是积极防御。

实行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是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仍将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进行。我们必须通过不断地加强军队和国防建设,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这决定了我们的防御不是被动挨打的“消极防御”,而是“积极防御”,就是说,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自卫立场和战略上后发制人的原则。在积极防御战略方针的指导下,加强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加强战争准备,防止或遏制战争的爆发,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争取尽可能多的和平时间和有利的国际环境。

现代条件下科学技术在战争中的地位更加突出,高技术局部战争提上议程,成为现代战争的基本形态。在这种情况下,对我国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未来战争,很可能将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把军事斗争准备的基点由应付一般条件下的局部战争转到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上来。这个方针明确了新形势下我军军事斗争准备的目标和任务,抓住了我军建设的主要矛盾,正确解决了我军建设和改革的发展方向问题,是对积极防御战略思想的重大发展。

面对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军事技术革命的严峻挑战,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增强战略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以提高部队战斗力为根本标准,坚持科技强军战略和质量建设的方针;以优化军队结构、发展高技术武器装备、加快人才培养为主导,大力推进我军现代化建设;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把我军建设成为数量规模适度、体制编制科学、人才素质较高、武器装备优良、军事理论先进的精锐之师。总之,全军的各项建设和一切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一战略方针的需要,都要为确保这一战略方针的胜利实现,做好各方面的充分准备。

3、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

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一个重要战略思想。毛泽东认为,加强国防“可靠的办法就是把军政费用降到一个适当的比例,增加经济建设费用。只有经济建设发展得更快了,国防建设才能够有更大的进步”。邓小平根据新时期,邓小平形势发展的需要,提出实行国防建设指导思想的战略转变,指出和江泽民都要求军队要以现代化建设为中心,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不断增强国防实力,为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证;同时,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自觉地在这个大局下行动,积极支持和参与国家经济建设。江泽民提出,要全面贯彻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两头兼顾、协调发展的方针,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和建立强大的国防,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两大战略任务。从根本上说,这两大战略任务是统一的,但需要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正确地把握和处理。胡锦涛强调,要自觉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领域和全过程,实现国防和军队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力量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是解决包括国防建设在内的当代中国所有为问题的前提和基础。保持经济的持续发展,大大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是提高国际竞争力,顶住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压力,维护国家独立和主权的关键所在。这是一个大局。国家和军对建设要以国家经济建设为依托,紧密配合这个大局,始终不渝地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在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努力实现富国与强国的统一。

第二,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使国防和军队发展战略与国家发展战略相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是需要大量投入的,我国财力有限,保持国防费的适度增长和适当比例,是基于我国发展全局的正确选择。要通过科学的发展规划和计划把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全局之中,使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进程与国家现代化进程相一致。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求与经费相对不足的矛盾将会长期存在的情况下,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定不移地走投资较少,效益较高的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路子,把质量与效益进一步统一起来,使国防和军队建设在国家财力增加的基础上不断有所发展。

第三,积极探索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发展路子。当代科技革命、产业革命和新军事变革的发展使国防经济与社会经济、军用技术与民用技术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军队建设和作战对经济、科技和社会的依赖性空前增强。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在领导国防和军队建设中始终坚持人民战争的战略思想,致力于探索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这样一条路子,认识不断深化,实践不断拓展。新世纪新阶段要认真总结自己的成功经验,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新途径新方法,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为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丰富的资源和持续发展的后劲。

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必须坚持富国与强军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人民战争的战略思想,紧紧依靠人民办国防,不断增强国防实力。紧紧依靠人民建设军队、建设国防是我们的优良传统。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军队要坚持以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加强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各级党组织、政府和人民群众要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要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拥军爱民、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要完善国防动员体制,加强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建设,发展高技术条件下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

三 、新世纪新阶段人民军队的历史使命

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国的发展跨入了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中国国防和军队建设也进入了一个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历史发展的重要交汇点,胡锦涛主席站在时代发展的前沿,着眼国家利益和军队建设与发展的战略全局,根据军队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确立了新世纪新阶段人民军队新的历史使命。他在2004年底召开的军委扩大会议上向全军郑重提出:“要为党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的力量保证,为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为维护国家利益提供有力的战略支撑,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三个提供、一个发挥” 的科学定位。随后,他又多次要求,全军的意志和力量都要凝聚到新世纪新阶段军队的历史使命上来。

(一)为党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的力量保证

为党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的力量保证,是新世纪新阶段党的执政地位面临严峻挑战对军队提出的必然要求。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党夺取全国政权不容易,执掌好政权尤其是长期执掌好政权更不容易。从我们党长期执政的特殊地位来看,我们党是一个有着85年奋斗史、57年执政史的大党,如何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避免苏联和东欧共产党丧失执政地位的前车之鉴和惨痛教训,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中必须始终面对的一个严峻考验;从党执政的历史条件和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来看,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跨越,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现期”,如何始终保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这对我们党来说也是一个重大考验;从党所肩负的重大使命和历史责任来看,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任务”,同样是对我们党的一个重大考验。需要特别指出和引起高度警惕的是,所有这些考验都是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进行的。尤其是西方敌对势力,他们不愿看到一个强大的中国屹立于世界东方,他们一刻也没有放弃西化、分化我国的图谋。

胡锦涛主席指出,我军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社会主义江山永不变色,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肩负着神圣使命,具有重要作用。这一论断充分肯定了军队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作用,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军队的高度信赖;同时,也对人民军队履行历史使命赋予了新的内涵,反映了党中央对军队建设与发展的深切希冀。归根到底,军队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作用,是由军队从属于政党的本质关系决定的,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经验的科学结论,也是世界社会主义政党丧失政权惨痛教训的深刻启示。

为党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的力量保证,必须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永远不变的军魂,是我军的政治本色和特有优势,是我军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军队的一个根本标志,也是历史的选择和现实的需要。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必须坚决抵制“军队非党化”的错误政治观点,强化人民军队的党性观念;坚决抵制“军队非政治化”的错误政治观点,保持我军鲜明的政治本色;坚决抵制“军队国家化”的错误政治观点,捍卫党的执政地位。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最重要的是坚持党长期形成的领导人民军队的根本制度。从思想上、政治上牢牢掌握部队,确保枪杆子始终掌握在忠于党的人手中。只要我们党紧紧依靠全国人民,牢牢掌握人民军队,国家就出不了什么大乱子,我们就可以“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

(二)为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这一使命从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确立了我军的任务和应该发挥的作用, “二十一世纪头二十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是党中央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国际国内环境的新变化及未来走势,总揽全局、高瞻远瞩提出的重要论断。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与军队建设的质量息息相关,中华民族的复兴与军队发展速度、规模息息相关。

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总是青睐于战略上有所准备的国家。这种准备,毫无疑问地包括军事上的准备。对此,胡锦涛主席强调,军队要把国家主权和安全放在第一位,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神圣职责,为创造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长期安全环境做出应有贡献。有效地履行这一神圣使命,关键是加速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努力实现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不断提高军队维护国家重要战略机遇期的能力,确保能打赢一场局部条件下的信息化战争。这样,就能加重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分量,确保我国领海、领空和边境不受侵犯;就能保持对“台独”分裂势力的战略威慑,使其不敢越“一个中国原则”的雷池半步。同时,也要严密防范和打击“东突”等民族分裂主义势力;肩负起严厉打击恐怖主义和配合党和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重任。

(三)为维护国家利益提供有力的战略支撑

国家利益是主权国家在国际关系格局中生存与发展需求的总和。通常认为,包括国家领土、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国家发展、国家稳定和国家尊严。随着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国家利益已从狭义的地理边疆不断向海洋、太空和电磁空间扩展和延伸,海洋安全、太空安全、电磁空间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关注的重要安全领域。

自古以来,国之大事莫过于发展与安全。哪里有发展需求,哪里就会有对安全保障的呼唤。世上没有不以安全为条件的发展,也没有不以发展为目的的安全。没有实力威慑的和平是虚幻的和平,没有安全保障的发展是脆弱的发展。国家利益尤其是安全利益和发展利益所及和所需,就是军队建设的目标和方向。国家利益拓展到哪里,军队的使命就应该延伸到哪里。为维护国家利益提供有力的战略支撑,是时代赋予军队的神圣使命。

(四)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题,并成为各国政治家、战略家必须认真思考和严肃对待的重大课题。胡锦涛主席提出这一历史使命,正是基于对我国复兴强盛有赖于地区、世界和平与发展的科学认识,是源于对近代中国饱受列强欺凌和大国兴衰历史的深刻反思,是塑造负责任大国形象的强劲呼声。军队履行好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使命,既符合我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既是对世界和平的贡献,也是对全面建设中国特色小康社会的贡献。

随着新技术革命的蓬勃发展,经济全球化、投资自由化和国际贸易在迅速推进,使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空前紧密。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发展也离不开中国。我国一直奉行和平的外交政策,努力争取和平环境来发展自己,以自身的发展来维护世界和平。中国永远不称霸。但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不仅需要坚持和平共处的对外政策,树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合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还必须有强大的军事实力做后盾。

具体来说,一是要努力提高维护世界和平的能力。加强国际反恐军事合作,积极致力于军控、裁军与防核扩散,广泛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二是努力提高应对危机的能力。从国际上讲,1993年的银河号事件,1999年美国轰炸我驻南联盟使馆事件,2001年中美撞机事件等;从国内来讲,1998年抗击特大洪涝灾害,2003年抗击非典等,都对军队应对国内外的重大突发事件和严重危机的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三是努力提高遏止战争的能力。既要通过外交途径积极倡导和平、解决各种争端,更要增强综合国力。其中,就军队而言,就是加强教育训练,改善武器装备,时刻准备迎战。遏止战争是以具备打赢战争的能力为基础的。只有具备制胜的力量,才能有效地实施威慑。

在新的形势下,我军要完成新世纪新阶段新的历史使命,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军队战斗力建设,把提高战斗力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在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实践中开拓战斗力建设的新局面。

科学发展观作为推进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指导方针,不仅揭示和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同时也揭示和反映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本规律。就军事领域而言,科学发展观的确立,是国防和军队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新世纪新阶段,国家安全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多变性进一步增强,与军队职能使命相联系的军事任务的多样性进一步发展,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融合程度进一步加深,国防和军队建设朝什么样的科学目标发展、如何实现科学发展的问题,历史地摆在了我们面前。科学发展观为在军事领域正确回答和解决这一基本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反映当代军事运动客观规律的新论断、新理念和新思路。诸如:要以有效履行我军“三个提供、一个发挥”的历史使命为目标要求,着力提高在信息化条件下应对危机、维护和平、遏制战争、打赢战争的能力;要从实现富国与强军的统一着眼,更好地促进国防经济与社会经济、军用技术与民用技术、军队人才与地方人才的兼容发展;要把以人为本作为重要的建军治军理念确立起来,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尊重官兵的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要按照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相统一的原则科学统筹部队建设,促进军事工作、政治工作、后勤工作、装备工作全面协调发展;要加大实施科技强军战略的力度,依靠科技进步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要加强科学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整体效益;要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体制和政策制度方面的各种难题,为推进军队建设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更具活力的制度机制保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党的军事指导理论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胡主席把军队的地位作用提升到一个崭新的认识层次。这“三个提供、一个发挥”,充分体现了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政略与战略、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高度统一,是对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地位作用的新概括,职能任务的新拓展,性质宗旨的新要求,发展目标的新定位,实现了人民军队历史使命的与时俱进,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

当今世界,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世界新军事变革的发展。信息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广泛应用,带来了众多的智能化武器装备,使传统武器装备的作战效能成倍增长,并使各种武器装备和作战单位联结成一个有机的体系,从而要求军队组织结构也相应进行变革。信息化正在成为新军事变革的本质和核心,各发达国家都把信息化作为新世纪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我们要把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迎接世界新军事变革的挑战,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的军事变革。

第一,迎接世界新军事变革的挑战,必须按照信息化的要求,积极创新发展军事理论。先进的军事理论,历来是军队建设得以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是战争的重要制胜因素。当代军事领域的深刻变革,推动着军事理论的发展和创新。现在世界各国都重视军事理论的研究,军事理论领域出现了十分活跃的局面,关于未来军队和未来战争的新学说、新观点层出不穷,酝酿着重大的理论突破。这些年来,我们在军事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果。但是,我们的军事理论研究特别是对高技术战争的研究还很不深入、很不系统,有分量的东西还不多。我们有些同志只看到武器装备等“硬件”方面的落后,而往往忽略军事理论这一重要“软件”上的差距,对发展军事理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紧迫感。

第二,迎接世界新军事变革的挑战,关键在人才建设。提高高技术条件下的防卫作战能力,迎接世界军事变革的挑战,关键是要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思想政治素质和军事素质优良的新型军事人才。没有大批高素质的人才,就无法掌握新的武器装备,无法创造和运用新的战法,也就不可能赢得未来战争的胜利。必须把人才培养作为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大计,尽快抓出成效。这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治之策,必须抓得紧而又紧。我们要采取超常措施,大力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努力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复合型指挥人才、智囊型参谋人才和专家型科技人才,为军队现代化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提供可靠的人才保证。

第三,迎接世界新军事变革的挑战,必须继续对我军的体制编制进行改革,使之更趋合理。体制编制科学合理,可以更好地吸纳高科技发展的成果,充分发挥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领导、指挥和管理效率,优化整个军队的系统功能,实现人和武器的最佳结合。从当前世界军事发展的动向看,我军编制体制不合理的问题是比较突出的,编制体制的调整改革要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在进行总体设计时,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继承优良传统与发展创新的关系,借鉴外军经验与坚持我军特色的关系,军队调整改革与国家整个改革的关系,深化改革与保持部队稳定的关系。总的说来,就是要朝着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指挥灵便的方向努力,要有利于加强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军队的教育训练和管理,有利于未来作战的需要。

第四,迎接世界新军事变革的挑战,必须坚持以信息化带动机械化,以机械化促进信息化,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的复合式发展,走跨越式发展道路。围绕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目标,进一步实施科技强军战略,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快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要趁着国家加快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之势,在加强军队机械化建设的同时,加快军队信息化建设,如果按部就班地完成机械化建设任务后再进行信息化建设,就会坐失良机,无法赶上西方发达国家军队的建设步伐。当然,如果放弃机械化建设,把建设重点全面转向信息化,也不符合我们的国情和军情,还可能欲速则不达。我们要致力于武器的电子火控系统和作战神经中枢的指挥自动化系统的建设,同时对现有武器装备进行信息化改造,以信息化带动机械化,最大限度地发挥后发优势,努力争取我军现代化的跨越式发展。

第五,迎接世界新军事变革的挑战,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走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核心是一个“精”字。精,既是对“量”的要求,更是对“质”的要求。减少数量,并不等于质量会自然而然地提高。要真正达到精兵的要求,必须实现我军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就是要紧紧围绕建设一支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人民军队这个总目标,体现“精兵、利器、合成、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收缩摊子,优化结构,加强管理,通过提高质量来提高部队战斗力。

 

思考题:

1.为什么说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和广大农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力量?

2.如何认识新的社会阶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

3.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什么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4.如何正确理解和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